【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明生态新城C-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生态新城C-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G100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港务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三明港务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沙县生态新城。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1215.21㎡。计容建筑面积84710.3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061.74㎡,商业建筑面积2759.55㎡,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64.81㎡,社区用房面积660.00㎡(含160平养老用房),设备用房(包括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面积964.20㎡。拟建高层住宅楼9栋,低层住宅30栋, 1号楼一层裙房设置商业及配电室,主楼一层部分设置物业用房;2号楼一层裙房设置商业;3号楼两层裙房设置商业和社区用房。小区内设大型地下车库,地下室建筑面积共计24548.66㎡,设计人防面积3420.25㎡。小区规划总户数684户,具体详见设计方案。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生态新城C-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9575.88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272.0622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标准下浮/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本项目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 227号)、《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本招标项目要求福建省内投标人须具备人民防空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福建省外的监理企业需具备人民防空监理甲级资质。3.8.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8.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8.4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 08:30:00至2020年12月1日 17:30:00
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港务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海西物流园山水天城营销中心,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8862180,传真:/
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公路港综合信息楼3楼东侧,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5799035,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965312309 、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沙县县政府、沙县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41453、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