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洗车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洗车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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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关于洗车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20: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洗车设备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气机械设备/其他电气机械设备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行政区域常熟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 20: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侍慧项目联系电话0512-68316923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单位地址常熟市东三环路19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助理 0512-82368988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惠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130号金洲大厦10楼B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侍慧 0512-68316923
项目概况 洗车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通知要求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后,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在采购业务-报名交费-报名页面上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应留存“采购交易投标报名确认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C-Z2020X001 项目名称:洗车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需的一台洗车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确认现场安装条件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评审: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1.2、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且提供自己生产的货物或其他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4、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1.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1.6、各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四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本公司记录截图,如声明函与截图不一致,以提供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为准,声明函与截图不一致且未提供认定书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同时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涉及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的,还需另外分别提供其他生产企业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记录截图,否则将不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1.7、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8、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五),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将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通知要求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后,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在采购业务-报名交费-报名页面上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应留存“采购交易投标报名确认单”。 方式:(1)由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在相应页面上下载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上传、现场签到方式。(1)响应文件上传地址: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在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页面上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签到、开标地点: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B)(3)供应商代表(应与投标系统里设置的开标人员相一致)通过刷身份证签到验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室就坐参加开标会。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申报事项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申报的通知。2、因参加报价需要,供应商应办理与系统兼容的CA锁并激活。如未办理或激活的,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办事指南”栏“采购交易”项下关于办理公共资源采购交易CA证书、电子签章及激活操作的说明。3、如供应商在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SZTF和nSZTF格式)时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2-58173200。②其他联系人:张志强,联系电话:0512-52822919。4、供应商在报价签到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出示“采购交易投标报名确认单”,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不得解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供应商的CA锁必须由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至报价签到地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请前来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各供应商将自驾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7、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8、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注意事项:(1)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加开标的人员,保证其能够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相关人员安排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沿途省、市及常熟市当地的防疫防控要求),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报价资格。(2)受当前疫情影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相关人员实施临时出入管制,相关供应商代表务必随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方可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入口为东门)。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合理安排、积极配合,按时参加开标会议。(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常熟市东三环路199号 联系方式:黄助理 0512-82368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惠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130号金洲大厦10楼B1室 联系方式:侍慧 0512-68316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侍慧 电 话: 0512-683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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