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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八中学吉祥山校区永久性用电增容1000KVA改造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环闽招[2020]第1112号
各投标人:
福州第八中学吉祥山校区永久性用电增容1000KVA改造工程(招标编号:环闽招[2020]第1112号)的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4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P83页(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说明中要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所选用品牌或者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参考品牌,采购时由招标人从参考品牌中选定品牌。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招 标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仅3个品牌且为限定性,品牌厂家存在人为操控、串标、围标的行为,对其他投标人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也不符合现行的招投标法规!这种要求条件不允许投标人选择品牌、品质优于参考品牌的设备材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是不合理的!2、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专用本第7章第4 节(三)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明细表说明中: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根据以上法规、条例,本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文件质疑,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要求说明违反了相关法规、条例,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答:详见补充通知。
问题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机电类,能否用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七章第4节(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说明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福州第八中学吉祥山校区永久性用电增容1000KVA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