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慈峪镇东湖社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4979001B01,
灵寿县慈峪镇东湖社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慈峪镇东湖社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已由灵寿县人民政府以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寿县慈峪镇东湖社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立项通知书、灵政函[2020]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基金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灵寿县岔头镇板峪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灵寿县岔头镇板峪村等二个村
3、项目规模:拟整治土地面积为19.316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6.4609公顷,地类为水浇地。
4、计划工期:1年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7 09:00至2020-12-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 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建设北街48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赵硕 |
电话: |
0311-82961983
| 电话: | 1513117260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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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775450461@qq.com
| 电子邮件: | 2837572047@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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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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