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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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招)2020112600024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土工防水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LXWZ-2020-04)
1.招标条件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下简称:本项目)是G59呼北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年—2020年)》规划的“三纵十二横十二环”中西纵高速的中间段。本项目作为山西省西纵高速公路中间段沟通了青银高速(规划的第八横高速公路)与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属于规划的第九横高速公路),是完善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提高区域高速公路网的网络化程度和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吕梁市乃至山西省的公路现代化水平、改善山西省中西部地区的运输条件的需要。本项目土工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呼北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标段,负责承建主线K0 000~K5 220范围内的桥涵隧道及路基、路面工程,土建工程主线路总长度5.22km。分部位于吕梁市柳林县和中阳县境内,主线起点K0 000,依次设置郭家山隧道、孔家山隧道、孔家山大桥、殿则村大桥、瓦梁阁大桥、坝下中桥、石唐义沟大桥、坝上大桥、西和大桥、中阳隧道。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详见公告附表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平米;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且2018年、2019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按国家规定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且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所投标产品涉及专利的,投标人需提供专利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若发生专利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高速公路业绩优先)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但只能中1个包件。 3.5生产商(本次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离隰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 0101 9230 0260 0001),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中铁三局集团离隰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物资(土工材料)招标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493627945@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0 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递交中铁三局集团离隰高速PPP项目经理部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申请人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离隰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 0101 9230 0260 0001),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唱标函中,供评委评标时使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http://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离隰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西合村中铁三局离隰高速路项目一分部
联系人:徐秋林 王飞强
电话: 18681976680 18856736711
电子邮件:493627945@qq.com 附件1: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土工防水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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