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2.1.2、招标编号:HBZJ-2020N1113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6至2020-12-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办公区(跃进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东行150米路北)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d. 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f.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采购货物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17 14: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跃进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东行150米路北)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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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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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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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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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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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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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主任
| 联系人:
| 霍海东、尹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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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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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266420
| 电话:
| 0311-8606392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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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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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62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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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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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zj860639288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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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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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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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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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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