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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调取和采集设备及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0-GZ-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调取和采集设备及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P2020-GZ-C003
项目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调取和采集设备及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100.00 元
最高限价:3201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市购2020B000398675 |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调度和采集设备及系统 | 1 | 批 | 3201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于20天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货物(21.5寸彩色高清显示器、49寸彩色高清显示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货物(21.5寸彩色高清显示器、49寸彩色高清显示器)的CCC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2月1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五、开启:
2020年12月1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响应报价(二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账号:2867000103080004268)(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5、付款方法:项目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50%,试运行三个月后付合同金额的45%,硬件免费维护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不计利息。资金来源为其他经费的,按国库支付(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7、温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磋商文件附件表三),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 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江北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97-839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联系方式:1997086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霞
电话:1997086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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