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二批)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二批)EPC总承包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批招标核字{2020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B11宿舍楼(教师公寓)、食堂、体育馆配套用房(含水池)土建和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二标段:B10宿舍楼(教师公寓)、后勤用房的土建和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
2.2招标范围:2.2.1建设地点:武安市洺湖南岸
2.2.2资金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一标段:B11宿舍楼(教师公寓)、食堂、体育馆配套用房(含水池)土建和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二标段:B10宿舍楼(教师公寓)、后勤用房的土建和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
2.2.5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或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6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7 00:00至2020-12-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7 09:30,地点为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安市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二楼)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武安市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诚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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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武安市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建设大街1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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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6300
| 邮编: | 0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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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伟
| 联系人: | 韩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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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5639570
| 电话: | 0310-56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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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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