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辽源市中医院电子直乙肠内窥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22:0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中医院电子直乙肠内窥镜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单位辽源市中医院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 22:0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0:00开标地点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兴龙项目联系电话17743469035采购单位辽源市中医院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洋0437-3333616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兴龙17743469035
项目概况 辽源市中医院电子直乙肠内窥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040GNJLHWGK3619 项目名称:辽源市中医院电子直乙肠内窥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电子直乙肠内窥镜一套。用途:工作需要简要技术要求:主要用于观察检查和诊断肛门至乙状结肠下段约250mm肠道并提供图文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院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供应商;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记录方可参加;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而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凭证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本网站上同时发布。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 联系方式:施洋0437-3333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马兴龙17743469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兴龙 电 话: 17743469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