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648001001
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市宿城区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已经宿区发改批[2019]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11月02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屠园实验学校东侧无名道路、北至居民用房。
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905.33㎡。
1.3 工 期:2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全部工程完成至±0.0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全部工程封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全部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由承包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及材料商付款清单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土建、装饰、安装、空调、消防、亮化及配套附属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图纸包含专业施工蓝图、补充蓝图、设计院回复材料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9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不涵盖住宅工程、商住楼工程)施工业绩。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总建筑面积、工程内容等。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须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5.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5.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5.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6.反馈意见方式
6.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6.2招标人邮箱:451777739@qq.com;240407786@qq.com;
6.3招标代理邮箱:1327217042@q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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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宿城区北海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南侧
| 地 址:盛德商务大厦五楼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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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茂凯
| 联系人:王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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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262911908
| 电 话:1361154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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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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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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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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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宿城区屠园实验中学初中部工程量清单.PDF
屠园实验初中部图纸整理.rar
屠园室内施工图.rar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文件.pdf
招标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