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1202000058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及会务服务采购招标采购项目(第三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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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及会务服务采购招标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内采招(2020)003-2F )的更正公告:
一、将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人员及技术力量”评分标准第2小点“团队厨师有技师及以上资质,1人次得0.2分,最高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中的“团队”更正为“投标人”。
二、删除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人员及技术力量”评分标准第3小点“团队有营养师(二级)资质的,1人次得0.05分,最高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三、删除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人员及技术力量”评分标准第4小点“团队从业人员有餐饮服务资格等级证的1人次得0.1分,最高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四、将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经营场所”评分标准“管理能同时容纳250人及以上人员用餐的餐厅距离采购人办公地点100米以内得10分,100-1000米的得5分,1000米以上的得1分”更正为“提供能同时容纳250人及以上人员用餐且面积不低于300㎡的餐厅供采购人使用,餐厅与采购人办公楼栋之间步行路径距离100米以内得10分,100-500米的得5分,500米以上的得1分”。
五、将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经营场所”说明第1点“提供管理能同时容纳250人及以上人员用餐的餐厅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提供能同时容纳250人及以上人员用餐且面积不低于300㎡的餐厅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承诺不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六、删除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经营场所”说明第3点“提供营业执照或合同或授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核查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七、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卫生保洁”分值由12分更正为14分,4个小点分别加0.5分。评分标准为:1、后厨卫生(3.5分)。制定后厨卫生控制方案,方案工作要求和标准明确的得3.5分;有后厨卫生方案,但工作要求和标准不够明确的得2分;不提供工作方案的不得分。2、配餐间卫生(3.5分)。制定配餐间卫生控制方案,方案工作要求和标准明确的得3.5分;有配餐间卫生方案,但工作要求和标准不够明确的得2分;不提供工作方案的不得分。3、餐厅卫生(3.5分)。制定餐厅卫生控制方案。方案工作要求和标准明确的得3.5分;有餐厅卫生方案,但工作要求和标准不够明确的得2分;不提供工作方案的不得分。4、个人卫生(3.5分)。制定个人卫生控制方案。方案工作要求和标准明确的得3.5分;有个人卫生方案,但工作要求和标准不够明确的得2分;不提供工作方案的不得分。
八、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应急服务方案”分值由15分更正为16分,第1小点评分标准改为:遇突发、意外情况30分钟内主要负责人可到现场处置的得4分;30分钟-6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的得2分;超过60分钟未能达到现场处置的不得分。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 2020年09月27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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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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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6290081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2-226395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话: | 0832-226395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