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0092500030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海韵广场智慧物贸综合体项目
一期住宅预拌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RZ-2020-07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海韵广场智慧物贸综合体项目所需预拌混凝土,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日照海韵广场智慧物贸综合体项目位于日照东港区淄博路以南,青岛路以西, 地下室局部3层,地上住宅6栋,超高层3栋,建筑面积约65万m2。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5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公开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银行账号:0337 9100 0400 09269),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只开收据,不提供发票)、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交标书费后请将银行回执发送到邮箱349615308@qq.com。
4.5投标保证金3万元,交完保证金后请将银行回执发送到邮箱349615308@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与纸质版一致的pdf文件一份及可编辑的word文件各一份,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0 年10月16日9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9时。日照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9时
开标地点:日照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址:日照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楼会议室
邮 编:276800
联系 人:安国 崔保昌
电话:1866025661713181185198
邮箱: 349615308@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
账号:0337 9100 0400 09269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ST-01
| 商砼
| m3
| 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砼报价人必须有两条(不小于180m3/h)及以上的生产线,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的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五份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购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500元
| 3万元
| 2020.11-2022.10
| 日照海韵广场智慧物贸综合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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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按照甲方施工项目形象进度付款,即:甲方承建项目地下室封顶后,双方核对当阶段供货数量和金额,出卖方应于核对当月月底前向买受方提供与当阶段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买受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买受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当阶段双方核算金额的50%;以后按月付款,甲方收到乙方上月核算金额等额发票30日内,付上月已结算供货值的50%;主体封顶后,付至经甲方确认已核算金额的70%;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已结算供货总额的85%,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且甲方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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