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急救中心及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公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急救中心及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公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详细内容:
安平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急救中心及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急救中心及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急救中心及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安平县人民医院院内新建1栋3F急救中心(院前)、1栋4F急救部、3栋3F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1栋3F体检中心、1栋3F托育中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1栋12F/1D外科楼,总建筑面积25529.38平方米,购置核磁、CT、彩超及配套设备。

2.2招标范围: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担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300:00至2022-09-27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7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安平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汪强

联系人:

蔡振帮

电话:

0318-7899800

电话:

1337308336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jsdzgc@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