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hazfcgw 【关闭窗口】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编号:HAZC-2020120027-JK
(二)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伍拾万元整
(六)采购需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0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第五部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 12 月31日-2021年 1 月 8 日,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费用缴纳方式:
报名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公告期限内以对公形式将报名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帐号:
开户名称: 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341701040012610
注:1.对公转账(必须注明XXXX项目名称报名费)
2.报名费回单需发送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联系人:潘春华 联系电话:18994590121
备注:
1、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磋商确认函及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截图发送至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592617423@qq.com),并电话与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潘春华 联系电话: 18994590121。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报名费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四、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 月 13日下午14时30分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月 13日下午14时30分
磋商地点:景会寺对面新政务服务大厅负一层西南角(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
联系方式:王贵洲 电话:0517-83716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小康城二区12号
联系方式:潘春华 18994590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春华
电话:18994590121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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