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库外墙面改造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1-330482-04-01-8774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新埭镇牌楼村中心粮库。招标范围:中心库仓库做外墙真石漆约18000m2,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120日历天。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33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257.764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项目部人员必须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且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的施工经验和业务能力。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7)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4660594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月29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2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新华书店7楼705室会议室开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并经确认无误后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停留,须到停车场等候通知,期间不得离开、聚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特别说明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人民币,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
帐号:20333048200100000005471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湖街道解放东路83号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321-327号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3-85578235电话:0573-8566960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466059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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