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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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服务机构比选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沛县供水PPP项目提供4.4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融资贷款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融资期限:贷款期不低于十四年.
2.3 服务地点:徐州市沛县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依法成立,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支行或分行;
(2)信誉要求:未处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提供“信誉声明”;
(3)财务要求: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 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迎宾大道15号208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迎宾大道15号1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名称: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迎宾大道15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16-8035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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