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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蒲湖恢复(湖泊)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信息2021-01-1403:39:59阅读:次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1GC040012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蒲湖恢复(湖泊)工程设计
1.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宁海县老城区。其东南西北四至分别是东至桃源路、南至县后巷、西至县前街、北至北大街。
1.3设计周期:总周期60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15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5天,施工图设计30天。
1.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6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主设计师。
2.4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要求
3.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师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00秒。
4.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6.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18258770960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3号四楼
联系人:张海强、龚煜橙
联系电话/传真:18768526167/0574-65323936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宁海蒲湖公园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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