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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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三隆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血细胞五分类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血细胞五分类分析仪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SYHLS-5
三、采购项目内容:全血细胞五分类分析仪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元)
五、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工作日),每日8:3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小区4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确委托权限,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6)竞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最近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7)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七、竞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竞标人应至开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止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2115580009300031188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4月7日0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7日09时00分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4楼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三隆镇卫生院
地址:广西灵山县三隆镇
联系人及电话: 卢丽玲 1378809372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
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7-6899622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6428581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查询媒体 本网站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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