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1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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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湖隧道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
金鸡湖隧道工程
项目编号
GYY201706049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
园区金鸡湖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170604924
金鸡湖隧道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
绿化工程
公开招标
4304.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2,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2
标段规模: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中新大道西(星海街-星州街)沿线道路绿化及沿街景观提升、桃花岛景观修复、金鸡湖东岸景观修复、金姬墩公园景观修复及环洲路绿化等。其中二标段:金鸡湖隧道湖东区域,具体包含桃花岛景观修复、金鸡湖东岸景观修复、金姬墩公园景观修复及环洲路绿化等,绿化面积约5.2万平方米。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43.00
账号:520976222929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按苏园规字【2012】2号文执行--符合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条件]
3.企业业绩要求:二标段:2019年8月1日至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二标段:2019年8月1日至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8、9、10、11条的内容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其他条件:(1)苏园规字【2012】2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2)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合展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3)招标人对已发出公告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进行修改,故重新发布公告。投标单位在本标段之前的招标公告中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如需继续参加资格预审,须重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通过审计付款至80%,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其中审定金额的17%为养护费、审定金额的3%为工程质保金)。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10/89:30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联系人:
王震
传真:
电话:
0512-62766897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要求本公告为: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7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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