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海南省2025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预算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2-28 |
详细内容:
|
索引号:00825321-3/2025-00025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27日17:57
名称:2025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预算
文号:无
主题词:无
2025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内设共有内设机构38个,可概括为“1个分局、2个中心、2个综合、15个业务大队、18个派出所”,即:普光分局,2个中心(指挥中心、情报中心),2综合部门(政工室、警务保障室),15个业务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监管陪护大队、刑事技术大队、反走私侦查大队),18个派出所(八所派出所、东海派出所、城东派出所、罗带派出所、新龙派出所、新街派出所、三家派出所、大田派出所、东河派出所、天安派出所、江边派出所、龙潭派出所、大广坝派出所、广坎派出所、红泉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岛西林区派出所、大田林区派出所)。
第二部分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42.0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9342.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102.98万元、上年结转206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72.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19342.04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34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8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981.5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7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2.56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70.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1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30.10万元,但基本支出减少257.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341.10万元,占8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34.86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81.53万元,占5.1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12.56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079.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23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06.2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143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32.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632.88万元;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6578.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45.9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4745.98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12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125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737.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51.1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377.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6.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6.5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283.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83.38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698.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3.87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年预算数为71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4.87元。
三、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90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8.2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00.0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8.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本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3.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5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4.48%。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车保有量49辆,计划购置1辆;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82.94%,较上年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计划接待23批185人。
(二)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局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五、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71.9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571.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71.9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571.93万元。
六、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19345.89万元。
七、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收入预算19345.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70.90万元,占10.70%;经费拨款收入17102.98万元,占88.41%;政府性基金收入172.00万元,占0.8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04.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24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1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571.93万元。
八、关于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1934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8.28万元,占51.22%;项目支出9,437.61万元,占48.7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0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57.9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46.6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0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单位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192.92万元、政府性基金172.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以及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TOP】【页面】【关闭页面】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46900702000015号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琼ICP备05000041号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琼ICP备05000041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