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示范区凤翔社区丹江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1标段、2标段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平原示范区凤翔社区丹江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1标段、2标段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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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1-01-17
平原示范区凤翔社区丹江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文教体卫局(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27909.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6198 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 14543 平方米、多功能厅(含报告厅)建筑面积 1733 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 1040平方米、其他用房(门卫、连廊等)建筑面积 910 平方米、地下室筑面积 7972平方米,以及300米环形跑道和室外配套设施等。
2、招标范围:
一标段(EPC总承包):平原示范区凤翔社区丹江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有关的建筑、结构、装修、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及人防工程、绿化景观、室外配套、总图等施工图设计、深入优化设计、审查报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验收、移交、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费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保修;
二标段(监理):一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资金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平原示范区丹江路以南、经七路以西、长江大道以北、恒山路以东。
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6、工期要求:
一标段:180日历天;
二标段:随一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7、质量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二标段(监理):合格;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
1、资质条件: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总承包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不含)以上或合同额在1亿元(不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结果公示网上截图和对应查询网址(查询如需相关账号、密码、步骤截图等,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等证明的扫描件)。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a.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6、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监理):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4日08:30时至 2021年1月20日18:00时止。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发布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文教体卫局(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丽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平原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联 系 人:刘丽珂
联系电话:0373-7535159
代理机构: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碧桂园幸福里16栋2单元1302室
联 系 人:贾婷
联系电话:15517307503
七、监督部门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7536602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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