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州区浦平线X206(G311—东海界)路面改善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海州区浦平线X206(G311—东海界)路面改善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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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海州区浦平线X206(G311—东海界)路面改善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2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海州区浦平线X206(G311—东海界)路面改善工程监理项目(X206-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即X206-JL标段,合同范围包括:海州区浦平线X206(G311—东海界)路面改善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环保监理。
监理服务期:25.5个月,其中施工期:45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岗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报名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0月27 日 17:00 至 2020 年11 月 2日 17:00 前(北
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10 月 27日至2020年 11月 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除外),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科院路88号壹品国际B座22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逾期不受理。
5.2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与联系人联系购买标书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19 日9时00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未开放线下交易方式。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连公管办[2020]1号文)规定,本项目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本项目投标文件不集中递交,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交标书: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送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 18 日16:00前(指的是招标代理签收邮件的时间,而不是邮寄寄出时间);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院路88号壹品国际B座22楼,联系人:李景民,联系电话:13961300160。
邮寄的包装上需贴便条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收件地址、收件联系人、收件联系方式、经办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收件。
投标文件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盒标识,投标人应做好充足的 投标文件密封措施和邮件的保护措施,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丢失、投标文件封套破损等情况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收到邮件后,将立即与投标人视频联线,确认邮件是否完好。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视频联线无法进行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拒收。由于本次投标文件邮寄处于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尽早邮寄。
为最大限度人员集聚,投标人应派员单独送交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院
路88号壹品国际B座22楼;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6:00前(递交投标文件请与收件联系人联系,并预约时间);收件联系人:李景民;收件人联系电话:13961300160。投标人所安排的递交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送交人员应自行做好防护措施并按照预约时间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送交至上述地址。
3、交易中心现场递交
投标人也可于投标截止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3号楼一楼北门),招标代理将在现场接收投标文件,送交人员相关要求同上。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 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8、联系方式
2020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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