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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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公告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网上比价
比价类型:
单次采购
比价模式: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1-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1-06 17:30
接受澄清开始时间:
2021-01-07
接受澄清截止时间
2021-01-07 17:30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电子附件
报名状态:
网上报名
{本项目
广州有轨电车2020年黄埔1号线运营筹备段场办公家具打包采购项目(第一次)网上比价公告及评审办法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业主)就2020年黄埔1号线运营筹备段场办公家具打包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控制价597691.88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须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行报价,所报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否则报价视为无效。同时,供应商所报货期超过20天,报价亦视为无效。报名人参与报名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2020年黄埔1号线运营筹备段场办公家具打包采购项目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6“采购清单”,该清单同时作为本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
3.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在【广州地铁办公家具合作企业库(木具类)】内,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名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年报信息等。)
(3)注册资金达到5000 万元或以上;
(4)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报名人须出具供货承诺函,在收到甲方订单后需在20天内全部完成供货(格式见附件)。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
(7)报名供应商须为家具生产厂家,且需在广州地区有售后服务点,须提供售后服务点房屋购买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8)报名人通过:1)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HTTP://WWW.CQC.COM.CN);5)中国环境十环标志认证(HTTP://WWW.mepcec.com),须提供所有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参与报名单位如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与要求不符,采购方有权认定该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公告清单第1、19、47项);报名人自报名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至甲方指定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岭福车辆段),过期视作放弃参与。
注:请参与报价供应商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进行注册并加盟会员。
4. 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澄清时间、报价时间、地点:
4.1公告时间及报名: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6日17:30止;
4.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6日17∶30截止;
4.3澄清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的1个工作日内;
4.4送样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9日17:30分截止;
4.5报名及澄清方式:网上报名及澄清;
4.4.1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时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加盖公章);
(7)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主要材料检测报告和省级成品检测报告;
(8)货物配置及主要材料样板;
(9)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业主有权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二次公告时,第一次公告已报名的供应商仍需在二次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网址:www.mtrmart.com)确认参与本次比价。
报价时间:以业主公布的报价公告内容为准。中选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将以上文件原件提交给业主。
5.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在接受澄清的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答复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城轨采购网审批成为会员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6.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期内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3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报价单价。
7.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954.00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供应商如发生以下情况的,业主可直接没收其比价保证金。同时在此情况下,如已确定中价人,业主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价候选人,或重新比价。
(1)合格的供应商未按本项目报价公告的规定及要求提供报价的;
(2)违反本网上比价公告及评审办法任何规定及要求的;
(3)中价供应商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的。
8.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月6日下午17:30前提交(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人按照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
9.合格供应商确定方法:资格评审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报名;如非首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两家或以上时,也可组织开价,不足两家时比价失败。
10.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供应商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供应商需以业主发出的“采购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材质要求进行报价(如有澄清则以澄清后的为准),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供应商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1.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12.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没收保证金的同时则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广州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情况下,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3.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a除中价单位以外的其他二位候选人的比价保证金将在下列日期中较早的日期前退还(无息):
(1)报价响应有效期(包括经业主要求延长的日期)结束日之前退还。
(2)中价人向业主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生效之日。
b中价人的比价保证金将于履约保证金提交并生效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1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6.中价供应商供货时须按照业主的物资编码规则在交付货物上黏贴相应的物资编码信息。
17.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因此要求变更的,中价人须向业主提供原生产厂出具的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9.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20.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1.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22.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投诉受理部门: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5501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主: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海珠区磨碟沙公园有轨电车车辆段
电话:020-83158147
联系人:王先生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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