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广东省海珠湾隧道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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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湾隧道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
海珠湾隧道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批〔2020〕198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海珠湾隧道项目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湾隧道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00-48-01-002227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4029950-82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工联系电话:020-83646315,185200907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3818005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番禺区
四、项目概况:海珠湾隧道项目是广州南站快速通道的北段工程,北接现状东晓南高架,南至南浦大道,全长4.35公里,主线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管单层盾构隧道下穿珠江后航道、洛溪岛及三枝香水道,单个盾构隧道外径为14.5m,隧道总长3463m,其中盾构段长2077m,明挖段长1386m。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16.8亿元,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20-5719
3、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范围内的隧道工程、道路工程(含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机电工程、永电及临电工程、通道工程。本次施工招标不含管养中心、隧道照明、桥梁路基照明、全线景观绿化以及收费系统。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元
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7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15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15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管片外径9.66米及以上盾构法隧道工程)。
注: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施工合同复印件和③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573750.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3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029950-8205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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