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镇胡敬冲村第二文化广场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子镇胡敬冲村第二文化广场项目已由狮子镇胡敬冲村民委员会同意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8.493万元,资金为项目资金约0万元,村自筹资金约28.493万元。招标人为蕲春县狮子镇胡敬冲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狮子镇胡敬冲村,主要施工内容为:1.场地基础建设2.健身器材安装3.广场绿化及休闲设施建设等。该工程总计划投资284930元,具体资金以项目结算为准。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3.2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日(时间: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蕲春县漕河镇七里桥与李时珍大道交汇处艾晶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旁边上二楼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狮子镇财政所四楼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849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16:3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82010000003307356
开户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0年底付总工程款的60%,2021年底付4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狮子镇胡敬冲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叶书记18007253862
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女士18827360117
蕲春县狮子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陈主任13971708538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3-7183597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3-7210917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日期: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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