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2025年红河州主要经济作物种植监测信息系统技术服务(2023第一年)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2025年红河州主要经济作物种植监测信息系统技术服务(2023第一年)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2025年红河州主要经济作物种植监测信息系统技术服务(2023第一年)”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2025年红河州主要经济作物种植监测信息系统技术服务(2023第一年)(招标编号:DFHT-YN-ZB20220200);

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本服务项目通过对红河州烟区主要经济作物种植进行遥感监测,获取红河州烤烟、小米辣、三七、葡萄、雏菊等主要经济作物在红河州烟区的空间分布,统计分析作物种植面积和占比;按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生产管理需要对烟叶种植地块海拔、坡度、连片规模(地块破碎度)、轮作等指标进行针对性分析,输出相关报告、统计分析表格、考核表等服务成果,并对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的主要经济作物种植监测信息系统运维提供年度技术服务;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红河州烟草公司州局(公司)机关及8个种烟县市;服务方式:烟区现场作业,远程或现场数据加工和系统运维支持服务。

2.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3服务地点:红河州烟草公司及各种烟分公司。

2.4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该项目2023-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合行业当期市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6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能够进行地理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数据建库及信息系统建设。

3.3投标人具有应用遥感技术对烤烟种植监测经验,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提供书面承诺)。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6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单位为另一家单位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测绘资质证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注:文件费缴纳方式仅接受现金或公对公转账;国内疫情防控期间,可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64153047,联系人:高女士。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并备注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1日止(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

6.标前答疑: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本网站》、《中国烟草云南省公司网站》、《红河州烟草公司网站》、云南省烟草公司及红河州烟草公司内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温泉路延长线

联 系  人:郭琳、李渊

联系人电话:0873-62249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云南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袁胜姣

联系人电话:0871-64153047

日      期:2022年10月25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