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0434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0434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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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审(2020)47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20-445103-77-01-016599),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包括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3个镇的80个行政村及7个居委会。新建配套污水收集主干管网长度约128.87公里;新建污水提升泵房6座(其中彩塘4座、庵埠1座、东凤1座),规模共计78600m3/d;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8座(其中彩塘9座、庵埠4座、东凤5座),规模共计11750m3/d;各镇配套建设截污支管、次支管和截污设施。
2.3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协调、施工手续办理、施工道路开挖和修复、项目报检、材料采购、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土建施工、管道安装、保温施工、管道打压(气密性试验、水压试验等)、管道焊接检测、材料检验试验、管道吹扫、项目管理、调试、土建恢复、验收、竣工资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等的总承包。
本工程范围内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订货、运输、仓储、保管、二次搬运等。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9761.9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8938.5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823.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已领取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对应专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17-2019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6自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已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登记,2018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8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由施工方担任项目牵头人。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10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在投标登记时间内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在http://www.gzggzy.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和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原件(见招标公告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若为委托人进行投标登记,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原件备查,新版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免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①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②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证书,取得对应专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原件备查,在网站的网页及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除外);
(5)经审计的2017-2019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自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函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招标公告附件2)。
注:①以上资料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除联合体协议书按里面内容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名外,其它资料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②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投标登记;
③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投标人代表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北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14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联系人:陈工、杨工
联系电话:020-36234265
2021年2月5日
附件1: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格式)
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填写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联系方式
(填写投标申请人代表姓名)
(填写投标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填写座机号码)
(填写手机号码)
(填写传真号码)
(填写电子邮箱)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2021年月日
投标申请人代表签名
2021年月日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备查
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派授权代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
原件备查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原件备查(新版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免提供)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①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②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证书,取得对应专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原件备查(在网站的网页及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除外)
5
经审计的2017-2019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备查
6
自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函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8
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原件
9
其它投标登记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10
投标登记申请表(单独提交)
原件
11
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单独提交)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单独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章。其它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需装订成册。
2、本表内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除联合体协议书按里面内容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名外,其它资料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并提交原件备查(在网站的网页及新版资质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除外)。
3、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在2016年以前的,在投标登记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备查,如不提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登记。
4、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5、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须在一张纸(正面及背面)。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牵头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成员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申请及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作为牵头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牵头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收寄。
3、牵头公司做出的同(项目名称)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
4、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4.1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4.2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各自独立完成施工、设计工作,各自对发包人负责;若在承包范围内出现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各自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结束之日。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8、本联合体提供的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各方盖章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盖章有效,签名以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代表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授权代表有效。
牵头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成员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定稿).doc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102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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