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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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豪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禹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荣盛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绿宇园艺有限公司、福建省凯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博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雄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建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浩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湖(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荣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钰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泉海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玲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中建筑(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欧商业广场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2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涂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81.893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为181.89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设计共4条道路,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1宽度8米,全长378.107m;道路2宽度8米,全长108.397m;道路3宽度6米,全长209.679m;道路4宽度6米,全长176.358m;机动车道宽度6m。道路总长872.541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81.8935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81.8935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1893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备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 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5 项规定。
3.10.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 “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6日08时00分至2021年06月21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规定执行); 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的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6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06月28日10时00分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民委员会
地址: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
邮编:362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05907981
传真:/
联系人: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新民街19#楼(中美加汇大厦)401室
邮编:/
电子邮箱:fjsrxgs@163.com
电话:18606966988/0595-87998867
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网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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