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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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受罗源分公司委托,现对104国道罗源县九溪段科技治超项目设备补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比选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比选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报价。
1.项目编号:GDWLFZ2021-013
2.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
数量
备注
1
1-1
104国道罗源县九溪段科技治超项目设备采购
详见“比选内容及要求”
1批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安装完成,质保期5年。
3. 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具备提供比选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报价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注册资本不得小于 100 万元。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如果报价人是直属分支机构则其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必须满足上述要求,提供上级法人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或计算机设备批发等相关内容。
(3)报价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必须为企业在岗员工,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6个月(不含截止日期当月)报价人为报价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报价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报价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4)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要求报价人提供相应业绩、案例,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案例金额不小于我司比选项目金额的50%(即 76150 元 ),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报价人, 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报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索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无需购买比选文件,可通过邮箱或到福州市圣庙路16号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采购部索取比选文件。通过邮箱(邮箱:81382996@qq.com)进行预报名登记(没有进行预报名登记的,现场开标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烦请在邮箱正文处注明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比选文件发送事宜。
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中银大厦23层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
6.开标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中银大厦23层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会议室进行。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项目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058668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83301910、87526531
招标监督人:杨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0591-83761234
地 址:福州市圣庙路16号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采购部
邮 编:35000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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