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成都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及案事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就本项目系统软硬件设备采购包件4(办案区软硬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具备相关经验能力的承包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包件采购内容及采购规模如下:办案区系统软件(办案区智能化流程管控软件1套,案管中心卷宗管理系统软件1套)、办案区硬件设施设备(办案自助终端7台、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53台、人身安全检查配件包7套、窗口对讲设备5台、智能随身物品主柜7组、智能随身物品副柜7组、U型遮挡装置7套、一体化智能审讯台27套、审讯主机27台、环境显示屏29块、LED全彩壁挂式电子门牌27块、视频智能分析设备7台、设备管理器7台、ups备用电源7台、人脸识别系统主机1套)、案管中心硬件设施设备(智能案卷柜7组、二维码生成器7台、有线二维码扫码枪7把)、远程提讯系统(远程提讯在押人员端2台、网络机2台、全向麦克风2台)及、辅材辅料1项。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本包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2.3 供货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4招标范围及要求: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所包括的所有设备供货以及质保期内的质保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办案自助终端、一体化智能审讯台、视频智能分析设备)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三年原厂质保)。
(3)2017年至今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在70万元以上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含办案自助终端、一体化智能审讯台、视频智能分析设备三项当中的一项)。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均不亏损。
(5)信誉要求: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6)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4.2 地点: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合约法务部。
4.3 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火车南站城南天府大厦2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28-85579888-8305
传 真:028-85561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