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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富宁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新华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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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富宁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新华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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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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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复〔2022〕67号文批准建设,富宁县人民政府以富政复〔2022〕400号文件同意采用EPC模式,项目业主为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内预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宁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新华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FNGCJYDL202209-45号
2.3项目总投资:541.44万元;
2.4建安工程费预算:480万元(其中:勘察费:1.87万元,设计费:10.29万元);
2.5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地上4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257.01㎡,总建筑面积1522.37㎡,地下一层层高3.9m,一层层高3.9m,二层层高3.6m,三层层高3.6m,四层层高3.6m,五层层高3.6m,建筑高度:18.60m;室外附属设施:室外道路689.39㎡、室外停车场88.01㎡(其中:机动车位66.25㎡、非机动车位21.76㎡)、绿化工程483.91㎡及其他附属设施。
2.6建设地点:富宁县新华镇;
2.7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8招标范围:富宁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新华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并满足规划(使用)功能”(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8.1勘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工程,布孔间距须达到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
2.8.2 设计:完成招标范围内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所有设计均要提供CAD 电子版)、工程预算,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
2.8.3 施工:完成招标范围内设计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图的编制,并满足工程项目整体规划(使用)功能;
2.8.4若设计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经评审(审计)已超出限额(建设单位不承担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则投标人应自行修改、优化设计,以确保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0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不超过20天,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
3.1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1)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1.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1.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1.4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勘察方提供)。
1.5施工拟派成员组: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资格:拟派主要人员配备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的要求(即: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不少于1人),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及各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1.6信誉要求:
①信誉良好、当前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施工方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网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内容不少于: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施工方查询结果)。
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承诺)。
⑤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
⑥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出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⑦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⑧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的规定,若中标人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按本条例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注: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 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再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文山州)(网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整(¥: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6.3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 号:5300 1677 5360 5100 5241 - 0074
联系电话:0876-3038990
6.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址: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网上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7.3本项目采用网络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温馨: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0876-218988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网”、“富宁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地址:富宁县文华社区东风路2号
联 系 人:韦师
电 话:1878775391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章工
地 址:文山市世外桃源小区芙蓉阁30-2号
电 话:0876-2828826
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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