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企业总部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碳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企业总部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碳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3-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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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企业总部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碳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ZNZPGZXG250326
招标代理机构
平高集团物链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类型
工程
项目类别
生产经营类项目
项目单位
平高集团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2025-03-25 11:25
开标时间
2025-04-15 09:3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02 17:30[我要报名]
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企业总部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碳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NZPGZXG25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企业总部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碳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平高集团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平高集团物链科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
标包名称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1
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
本项目为园区基础设施碳减排项目,建设元素包括屋顶分布式光伏、绿色照明设施建设、智慧充电桩建设、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零碳建筑建设五个系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所有建设系统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以及并网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和运维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江苏省南京市,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EPC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运维服务:二十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7日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标包名称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商务
技术
包1:EPC总承包和运维服务
1.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提供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权威平台查询截图)
2.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权威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权威平台查询截图)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权威平台查询截图),并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不能履行承诺,则自愿接受招标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今累计不少于1份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扫描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7专用资格要求与通用资格要求矛盾时,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标书费200元/标包,完成线上付款后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通过登录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http://123.163.50.152:30036/SUC/)(以下简称“平台”)在线招投标模块获取,平台具备发布公告、线上报名、线上应答、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及退还等功能,为保证采购活动正常开展,采用平台报名、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4月02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http://123.163.50.152:30036/SUC/)(以下简称“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号注册及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未及时注册账号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注册及审核联系电话:0375-3804273(冯工),注册成功后按照《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报名。
《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操作手册》的获取方式:请点击我要报名-登录账户-业务代办(或点击协同工作台)-在线招投标-点击-帮助中心(界面右下角)-操作手册,查看操作手册。
5.首次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首次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上午9:30。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投标截止时间。
5.2本次招标使用平台的方式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同时为确保投标人顺利投标,评审当天若平台测试受阻或其它不可抗因素,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箱开展采购活动。电子投标文件采取平台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无需加密)提交至平台。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应答、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0系统)。
7.招标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平高集团物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102号楼(开源路与鹰翔路交汇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西门对面)
项目联系电话:0375-3380280、0375-3380302(8:00-12:00,14:00-17:30)
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75-3380327(8:00-12:00,14:00-17:30)
投标(应答)咨询服务热线 0375-2383666(8:00-12:00,14:00-17:30)
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pgjtwzgs14@163.com
邮编:467000
监督部门: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察组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5-3805183
监督部门电子邮箱:wuzibuducha@126.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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