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CA(3)2020578G
三、招标控制价公告如下:
其中A分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柒仟壹佰叁拾肆元叁角零分(¥737134.30);
B分标招标控制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壹仟贰佰零壹元零柒分(¥421201.07);
C分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柒佰零玖元壹角捌分(¥175709.18);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不接受现场递交)。
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2楼206室;收件人:谌金群;联系电话:0771-2807659。
3、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6、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查询公告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并按以上公告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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