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JB202110100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江县财政局2021-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审核资格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采购文件P28页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表的“工作内容及技术标准”
(七)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项目组成专职人员报5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其中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
(七)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项目组成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其中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
2
招标采购文件P36页技术商务评分表“同类业绩”备注
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及审核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是否属于同类业绩和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及审核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 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同类业绩包括概(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是否属于同类业绩和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属于年度合同或其他固定时间合同的,在委托合同期间完成的不同项目可以作为多个业绩进行计分。
3
招标采购文件P37页技术商务评分表“拟安排审核人员情况”
(1)配备土建、安装、水利专业人员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师的,每个专业每配备1人的得1分,每个专业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1)配备土建、安装、水利专业人员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师的(包括原建筑、安装、水利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专业每配备1人的得1分,每个专业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已取得通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合格证书,但未注册完成的造价人员统一不予计分。
4
招标采购文件P37页技术商务评分表“拟安排审核人员情况”
(2)公路(交通)专业配备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师或乙级公路造价人员的得1分,最高1分;配备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师或甲级公路造价人员的得2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3分。
(2)公路(交通)专业配备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师或乙级公路造价人员的每个得0.5分,最高1分;配备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师或甲级公路造价人员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本项最高得3分。
5
招标采购文件P37页技术商务评分表“拟安排审核人员情况”
2、拟安排审核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等相应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2、拟安排审核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 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等相应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6
招标采购文件P37页技术商务评分表“拟安排审核人员情况”
4、拟安排审核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以正式审核报告日期为准)作为主审人员完成财政系统或审计系统委托的结算审计服务:审定金额累计满2000万元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得0.5分,不满2000万元不得分,每人最高得2分,此项最高得10分。
4、拟安排审核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以正式审核报告日期为准)作为主审人员完成财政系统或审计系统委托的结算审核、概(预)算审核服务(必须包含一个及以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审定金额累计满2000万元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得0.5分,不满2000万元不得分,每人最高得2分,此项最高得10分。
7
审核人员要求
/
若拟安排的审核人员为企业职工退休后返聘的,无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扫描件,且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企业相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8
招标采购文件P38页技术商务评分表“报价得分”
造价咨询收费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下浮率不小于60%,投标人自行报价,下浮率小于6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造价咨询收费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下浮率不小于60%(不含60%,余同),投标人自行报价,下浮率小于6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
地 址:浦江县东山路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苗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41-07633
质疑联系人:赵国兴
质疑联系方式:18329096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进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西山北路169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康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925881
质疑联系人:陈旭
质疑联系方式:152679803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0579-84107222
联系人 :金海洋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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