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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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营政采磋[2020]58号。
2.采购项目名称:营山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3.采购人:营山县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及金额:财政性资金6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下简称《意见》),将绩效管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阐明了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新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和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财办预〔2019〕15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019年3月18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提出了要求。
2020年10月1日起全国将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均明确了方向。
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川财〔2019〕68号)以及省财政厅《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营山县财政局为加快建设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拟启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cnc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投标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为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查询结果进行审查)。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设备:激光机、针式机。显示设备: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品目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成交。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在品目清单内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品目清单之外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营山县财政局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cnc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通过点击页面的“用户注册登陆”,凭注册账号和密码或者证书Key以“供应商”身份登陆后获取文件。文件获取须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供应商请进入中心网站按“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的公告”中的要求办理注册、复核等事宜,注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0817-2226108;0817-2335609,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9980000,0817-2466369。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后台领取成功的供应商才具备投标资格,且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山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营山县北坝街36号
邮编:637700
联系人:万浪
联系电话:13990862991
采购代理机构: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营山县新北路134号(移动公司旁老国税局五楼)
邮编:637700
联系人:周文勇
联系电话:0817—505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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