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x255洪新线(迎宾大道~八一河桥)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x255洪新线(迎宾大道~八一河桥)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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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X255洪新线(迎宾大道~八一河桥)改建工程监理项目(HXXGJ-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海州区X255洪新线(迎宾大道~八一河桥)改建工程监理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68文批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市海州区X255洪新线(迎宾大道~八一河桥)改建工程监理项目(HXXGJ-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改建道路长 2445.00 米,主要建设 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及交通 工程。其中,路基工程包括挖方 15490.00 立方米,填土 10528.50 立方米,夯实 15813.70 平方米;路面工程包括路面修复 1 项、水泥路 挖除 2295.20 立方米,铺设路面结构 18690.00 平方米;排水工程包 括加固排水系统 1 项,种草 2314.70 平方米;桥梁工程包括建设护栏 70.00 米,6.00 米裂缝处理及 13.50 平方米钢筋除锈;涵洞工程包括 挖方 313.64 立方米,填方 119.26 立方米及安装Ⅱ级承接管 16.00 米; 交通工程包括新增护栏 144.00 米、交通标志 39 套、交通标线 510.00 平方米、道口标柱 30 根及拆除标志 9 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即HXXGJ-JL标段,合同范围包括:连云港市海州区X255洪新线(迎宾大道~八一河桥)改建工程监理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排水、箱涵、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环保监理培训合格证;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岗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预约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除外),到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海财富中心A座501综合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逾期不受理)。
5.2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与联系人联系购买标书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江化北路2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海财富中心A座501室
邮政编码:222000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宋工联 系 人:张工、孙工
电 话:0518-81599808电 话:0518-81086737、19901557271
二○二○年十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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