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江都区)施工Ⅵ标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江都区)施工Ⅵ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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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江都区)已经扬发改许发【2019】168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扬州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江都区建设处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Ⅵ标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二期工程江都区境内共加固堤防18.14km,其中主江堤2.31km,归江河道堤防15.83km。建筑物工程共 20 座,其中建筑物除险加固11座、拆除复堤9座,以及相应堤段堤顶道路建设、水土保持等工程。堤防及建筑物工程具体为:
(1)堤防加固(共 18.14km):殷桥港至红旗河口段江堤(K67+289~K68+570)、红 旗 河 港 堤 ( K0+039~0+446HQD 、K0+039~0+423HQX )、杨 湾 港 江 堤(K73+099~K73+335)、328 国道~龙川船厂段芒稻河东堤(K2+580~K5+700)、龙川船厂~夏家涵段芒稻河东堤(K5+700~K7+320)、夏家涵~界牌涵段芒稻河东堤(K7+320~K10+210)、跃进涵~西排站涵段夹江北堤(K12+304~17+100)、西排站涵~夹江大桥段夹江北堤(K17+100~K18+140)、河口闸~三江营段夹江北堤(K21+396~K23+763)。
(2)建筑物工程(共 20 座):拆建中型建筑物 1 座(通江闸);拆建小型建筑物 10 座,其中拆建为涵洞 3 座(石灰厂排涵、兴隆涵、夏家涵),拆建为闸站 7 座(三江闸站、圣容闸站、杨湾泵站、西通江闸站、太平闸站、西排闸站、横河闸站);拆除复堤建筑物 9 座,其中主江堤 2 座、归江河道 7 座。
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 级,建筑物级别为2级。
2.2招标内容
二期工程共分8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江都区)施工Ⅵ标,合同编号为YZJD-2-JD- S06。本公告招标内容为施工Ⅵ标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Ⅵ标(合同编号YZJD-2-JD-S06):堤防整治2.367km,桩号K21+396~K 23+763;拆(新)建建筑物1座,分别为横河闸站;拆除复堤一座,为星星排涝站涵。本段堤防均位于归江河道,建筑物均位于整治段堤防内。横河闸站为原址拆建,,泵站布置型式为堤后式,采用闸站结合型式,中孔为节制闸,两侧各布置 2 台 700ZLBc-125 型立式轴流泵,单机流量 Q=1.38m 3 /s,配套电机功率 110kW。出水涵洞采用钢筋砼箱涵穿堤布置(总长39.8m),孔径为 2.0*2.0m。
2.3工程概算建安投资(含水保环保专项):施工Ⅵ标3245.61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
2.5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0年12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1年5月31日前已开工项目须具备水下阶段验收条件,堤防主体工程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2022年4月30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计划工期为48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施工Ⅵ标(合同编号YZJD-2-JD-S06):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三者缺一不可)。
3.3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8月-2020年10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5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tzgga/202003/558aa7a0d4294f5eaa81d0b4936d9bb5.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网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日9:00至2020年12月7日17:00,登录“扬州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网址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1000元/标。
4.6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Ⅲ标→施工Ⅴ标→施工Ⅳ标→施工Ⅵ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Ⅲ标-施工Ⅵ标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0年12月8日14:30在扬州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江都区建设处(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水务局)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江都区建设处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水务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514-865521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13382705277、15952722500
传真:0514-8759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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