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202103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信号屏蔽仪及金属探测器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二、其他要求更正为: “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信号屏蔽仪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予验收。如发现检测报告不真实,采购方不进行验收和付款,并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检测内容包含以下功能:
(1)GB/T4214.1-2017标准实验,噪声小于10dB;
(2)高温60+2℃,低温-40+3℃ ,湿度90%(RH)设备可正常使用;
(3)预留联网控制端口,可升级远程多级管理设备,通过软件全选或者单独选择控制设备开关,可实现九个时间段内设备自动开关,后台可实时显示设备工作电压,电流,功率,温度,可对接标准化考场建设要求的侦测系统,侦测阻断时间<600ns,达到侦测和屏蔽联机运行,可通过操作日志查看本软件的使用情况及设备报警记录。
2.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金属探测器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予验收。如发现检测报告不真实,采购方不进行验收和付款,并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检测内容包含以下功能:
(1)外壳防护等级须达到IP31
3.本项目涉及检测报告可以为一份很多份,但每一份必须独立完整。
4.所属行业:工业
5. 本项目成交方负责设备的运输、搬运、安装、布线、调试等。
6.参与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实质响应的技术参数须符合项目需求的要求且应为所投产品的实际详细技术参数,如所投产品的参数为固定数值的,则必须填写实际的固定值。
7.验收程序: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逐条自行验收。”
2.获取招标文件变更为: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5月1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1年5月20日14 点00 分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4日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1393691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4671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帅
电话:1393691334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毛晓东
电话: 0459-4671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