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上海市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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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508:00:00 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小中大]本页[我要纠错]
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
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507000733005394
1.招标条件
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基础字〔2020〕415号文件批复,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呼伦贝尔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发〔2021〕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代建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根河市、牙克石市境内,起于根河市好里堡镇西大坝与G301线平交处。途径伊图里河、图里河、库都尔、乌尔其汉,止于牙克石G301线加油站处,路线全长256.972公里,路线主要走向由北至南。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0+000-K86+831.667段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K86+831.667-K256+661.382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路面结构为5厘米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25厘米天然砂砾垫层。全线设2处养护工区,占地面积为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19.11平方米。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编号
招标名称
招标范围
GYDJ
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
负责联系工程建设沿线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经批复的设计文件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防护工程、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环保、水土保持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及招标业务(受甲方委托的本项目招标工作)相关工作。
2.3计划服务期限: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期共计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服务期共36个月,(计划2021年开工,2024年交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2)派驻项目现场的代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具有3年(含)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3)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3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或施工监理或勘察设计或代建管理工作。
(4)本条(1)(2)(3)款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可组合满足3.1款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3.3~3.8款条件。
3.3已确定为本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咨询等前期准备服务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上述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被确定为本次代建管理服务招标的中标人,以及与中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中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与中标人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将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开展的施工、施工监理以及后续服务等招标项目的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开始计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9.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疫情期间人员流动的有关通知。请投标人及时查阅《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的通知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10.疫情期间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6号)》、《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8号)》及最新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及时查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同下),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方式,请各投标人及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5.2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9时30分①。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于当日9时30分前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②。
注①:使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生成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HLBETF)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上传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
注②:使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生成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tHLBETF)(U盘)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5.3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7.发布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68号
电话:0470-8225903
邮编:02100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62号
邮编:021008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47086736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9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编:010098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471-325491715849376344
传真:0471-3254918
电邮:huatong126@126.com
网址:www.huatong.n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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