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医院科技楼污水在线监控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太和医院拟对污水在线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污水在线监控系统;项目编号:THZB-QT-2021-064(2/2);
2、预算总价:22万元
3、采购数量:1批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6月3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有备案。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6、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安装和运营期内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工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需满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等
7、合同运维期满后,设备运行状况需满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双方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
8、投标人在十堰市有固定办公场地、实验室、备品备件库。
9、因中标人在运维工作中给院方造成的一起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0、投标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报名表》(附件),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2)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代理或投标授权书(代理或授权不超过三级)
(5)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商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完税证明”与“增值税缴纳完税证明”,须由税务局开具,或网上电子缴款凭证截图。
(7)投标商的财务审计报告、诚信证明复印件
(8)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及图片和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9)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地、备品备件库清单。附十堰市地区业绩清单。
(10)产品彩页等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备注:必须按上述规定提供全部相应资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719-8801518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敬业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邮编:442000
邮箱:thyy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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