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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婺源县航空护林防火巡护租机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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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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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婺源县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现响应上饶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航空护林防火巡护租机的通知》(饶林函[2022]66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县森林防火巡护能力,现对2022年婺源县航空护林防火巡护租机服务项目实行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响应,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婺源县航空护林防火巡护租机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金额:贰拾伍万元整。
4、项目服务周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具体要求:
Ⅰ.无人机巡护面积不低于365万亩,飞行时间不少于50小时。
Ⅱ.项目服务期内(10月1日—12月31日)驻点婺源境内,无人机空中巡视、喊话宣传飞行时间、地点服从婺源县林业局安排。
Ⅲ.无人机空中巡视若发现火情,及时通知我局,并将空中视角的视频画面同步推送到相关人员的电脑与手机上,为灭火指挥决策提供决策依据,必要时携带喊话器制止无关人员靠近。
Ⅳ.明火扑灭之后,利用无人机搭载热成像相机快速排查暗火,以防死灰复燃。并利用无人机搭载航测相机对灾区进行测绘出具高清正射影像图成果,为灾后其它工作提供可视化数据支撑。
6、提交成果材料:提供巡护作业报告,包括飞行记录表、航线图、视频文件、疑似火情记录表(照片及坐标),灾后过火区域的高清正射影像图(如果有火灾)。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驾驶员需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执照(需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中型无人机主要性能要求:
续航时间大于50min,轴距大于90cm,起飞重量小于8kg,控制距离(图数传距离)大于10km,配备双光视频模块,喊话模块、航测模块。具备视频推流/直播功能,发现火情点相应工作人员必须可以远程实时查看火场情况,具备视频指点定位实时计算火情点坐标功能。
9、供应商可提供必要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公司实力(无人机数量、持证飞手数量、在林业系统成交案例),承诺的飞行小时数,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实施该项目投入的无人机先进性等。
10、本项目不以最低价为中标依据,投标报价为固定报价,按合格的供应商承诺的飞行时长为评审依据,承诺飞行时长最长的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1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将所有材料胶装成册送至婺源县林业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谈判。
注: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只有2家,则2家谈判;只有1家,则确认该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12、联系方式:
滕先生:139703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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