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兰新线柳园站扩能改造工程--线上料(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兰新线柳园站扩能改造工程--线上料(三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兰新线柳园站扩能改造工程--线上料(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兰新线柳园站扩能改造工程--线上料(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符合招标 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 3、投标人可开具税率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率证明书(加盖财务章); 4、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两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不少 于 1 项,需提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6、其他说明: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方式: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率证明文件、业绩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 费 300 元/份,逾期不售,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991-79523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 联 系 人: 胡天翔、王江锋、宋苏金 电 话: 0991-8897121 电子邮件: 3284907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