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人民医院儿科、妇科住院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人民医院儿科、妇科住院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人民医院儿科、妇科住院楼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饶阳县人民医院儿科、妇科住院楼建设项目设计。
2.1.2建设地点:饶阳县经济开发区丰收路北侧,纵五路西侧,新建饶阳县人民医院院内。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7/-1F装配式儿科、妇科住院楼,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暖、供电、通讯、消防等公用设施。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及相关内容(含概算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后。
3.1.4其他要求: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309:00至2021-02-07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3-0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贝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饶阳县健康东路171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人:肖楠
电话:0318-5708302
电话:0311-8693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