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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服务(JZJI-202011FJ-02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011FJ-0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与改革局以2020-421024-44-03-064222(县发改局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江陵县楚江大道与江北高速公路连接线交汇处东侧
建设规模: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283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488万元。其中生产管理及营销服务用房7529平方米,附属用房570平方米,水泵房184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电梯、安防弱电、道路及硬化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审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综合管网等专业,不包含二次装修、楼宇亮化、室外园林景观专项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需达到施工图深度(《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年版)》),满足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做到结构可靠,经济合理,并通过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2、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地质勘察详勘,勘察成果质量应符合建质(2003)144号文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满足后续设计与施工的要求3、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驻场服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派驻现场期限不少于6个月,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验算、技术交底、现场查验、分部验收、验收备案)4、整体设计质量的控制,包括对建设单位另行单独委托的专项设计(或二次设计)提出对专项设计(或二次设计)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建设单位另行单独委托的专项设计(或二次设计)的设计配合。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服务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23。其中:(1)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勘察任务;(2)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3)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工程保修期满为期限。。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71万元。其中勘察最高限价30万元;设计最高限价1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且只接受联合体 牵头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 10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招标人: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47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邮编:
4341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田建华
联系人:
王晓宇
电话:
0716-4788376/13907218954
电话:
027-87272618/1387106146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dawnweek@qq.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hbgh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
账 号:
0505014210005225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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