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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14: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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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工业园区智慧城市广域烟火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0-Y-T-032-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智慧城市广域烟火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5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智慧城市广域烟火监控设备。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名称
要求
单位
数量
一、远距离、多场景红外测温及可见光双成像终端(含部署,及部署环境的电、网改造,辅助配件、防护设备等)
1
红外测温热成像终端
探测器类型 :非制冷焦平面
工作波段: 8~14um
探测器像素: 360×260
噪声等效温差:≤60mK@f/1,300K
像元尺寸: 17um
焦距:100mm
视频输出:PAL制
帧频:50Hz
测温范围: -20℃ - +600℃
测温精度:±2℃ 或 ±2%(读数范围),取最大值
测温模式:实时3个可移动点,3个可移动区域 (最高温、最低温捕捉、平均温度测量)
辐射率校正 0.01至1.0辐射率可调
灰度报警:支持(火源探测,自动报警检测)
原始热图数据输出:后端手动采集单帧原始数据图像,采集的数据图像可分析、可测温
图像显示:多种伪彩色标(消防色标、铁红、红热、琥珀、白热、黑热等)
台
4
2
可见光成像终端
分辨率:1800x100
成像器件:150万1/2.8"CMOS ICR日夜型网络高清一体机
镜头:4.5~130mm,30倍光学变倍
视场角: 65.1-2.34度(广角-望远)
照度:彩色:0.05Lux@(F1.6,AGC ON)
黑白:0.01Lux@(F1.6,AGC ON)
聚焦:自动
光圈:自动
宽动态:有
台
4
3
云台
水平旋转角度:0~360°连续旋转
垂直旋转角度:-60°~+20°
水平旋转速度:0.1°~30°/S
垂直旋转速度:0.1°~15°/S
自动扫描:1条
自动巡航:8条,每条可设置10个巡航点
材料:机身选用铝合金材料,外壳选用铝合金材质
颗
4
4
护罩
材料:铝合金
遮阳罩:有
加热:内置温感自动控制(加热/热循环散热)
套
4
二、中控智能预警系统
5
中控服务器
内存:DDR4 8G
硬盘: 1TB HDD
Cpu:I5-10400
台
1
6
智能预警系统
▲1、同点分区监控配置管理
能够对不同位置的设备设施的预警门限分别设置;
▲2、同位置分档分级预警
能够对已识别重点位置或者设备设施进行分级分档预警;
▲3、智能策略预警
能够根据用户需要,制定以温度感应,热温对象识别,提前达到火灾预警的目的;
▲4、温度趋势预警
能够对有温度变化的目标进行识别,并智能推断其发展趋势,提前预报;
套
1
三、自适应数据接口
7
协议
支持ONVIF协议
套
1
8
网络适应性
支持多类型网络传输
套
1
9
接口
满足与苏州工业园智慧城市主系统的数据连通性
将实时有效信息,异常时报警信息发送到用户指定接口
套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0年12月4日9点00 分时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4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70。
5、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配合管控分析软硬件系统,实现日常火灾隐患防控管理和突发火情预警,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6、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 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方式:电话0512-66681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倪伟顺。
电话:0512-6668178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6282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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