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车
库卷帘门采购及安装项目(GYNHC-20200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
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YNHC-202001
2、项目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车库卷帘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磋商控制价:15万(不含),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库卷帘门采购、安装及验收合格;本次采购全部内容为“交钥匙”项目,各系统中所需设备拆除、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整个设备正常可靠运行所必须的各项测试费及伴随服务费用等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供应商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地点: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7、报价要求:
7.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且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前施工条件完善、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维修、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费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2报价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用,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考虑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
7.3报价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8、交付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具体施工时间按照甲方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函(原件)
1.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9月-2020年11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3.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2投标人须提供车库门与119接处警系统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3.3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对进场设备产品技术进行核实初验,对未按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履行合同的不诚信行为,报政府采购监管处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
2、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zfcgw/)”、“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754862454@qq.com,联系电话:0514-84631369)。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投标签到时交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21号-1室)。
五、开启1、时间:2021年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21号-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2021年1月8日15:00前,按照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机构将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
4、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
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高邮市捍海路888号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方式: 1365525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21号-1室
联系方式:0514-8463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盼
电话:157516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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