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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丰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大丰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详细内容:
大丰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2】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丰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

2、工程规模: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约33MW,项目总投资约139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柜、支架等主材设备及设计费、运维费),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范围:大丰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监理委托服务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所有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对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保修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暂定36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工程达到1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

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电力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①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②省内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盐城市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③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总监理工程师)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盐城市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按不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公告文件要求执行,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建设的项目,按实际开工当期规模总和配备监理人员。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如下:

①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②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④本项目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事宜。

⑤其它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少于2名。

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上述配备所有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现场考核,不得滞后进场、提前退场。

注:投标时,投标人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10时00分00秒。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

九、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幸福西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38100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68859288

邮箱:2959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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