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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关闭]
项目概况
吉安市公路信息教育中心轴载式公路交通情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XRCG-2020-JA20项目名称:吉安市公路信息教育中心轴载式公路交通情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
服务简要说明
备注
吉安市公路信息教育中心轴载式公路交通情况设备采购项目
1批
264000.00元
264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第12点”)
1.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手印),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详见网站CA及签章办理流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30(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www.jazfcg.com.cn/)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ov.cn/)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包括澄清变更等),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http://www.jxsggzy.cn/web/)和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管理-线下项目报名-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号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7.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7.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价),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7.4特别说明:供应商须将除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安市公路信息教育中心
地址:吉安市井冈山大道98号
联系方式:18679697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穗华小区16栋1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0796-82005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7770655456
注:1.仅允许一名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为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相关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相关附件:吉安市公路信息教育中心轴载式公路交通情况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联系电话:(0796)8219991传真:(0796)8215305备案证号:赣ICP备0600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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