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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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0]5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融资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GJS0315-202101-01
2.2建设规模:新建居民住宅小区1个,项目用地面积约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住宅户数500余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高层住宅,配置1栋5层及部分1层商业用房,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配套服务设施。
2.3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总体设计、总平面、管道综合、市政配套等)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供配电、暖通、电气、照明及防雷、综合布线系统、停车设施、电梯、室外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节能、绿色建筑;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水电管网、电气照明、园林绿化、景观、给排水、消防、化粪池、雨水、电缆沟、低压配电、门楼(房)、建筑夜景灯光及外墙亮化、停车设施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具体单项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施工总工期一致;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相关人员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3.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的设计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相关人员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下午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上午09时0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一份)递交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拟派本工程主要设计人员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特别:①将电子投标光盘(一套)递交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合同签定:本工程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三吉巷2号
联系人:郑兴
联系电话:130327201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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