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子标)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规划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电子标)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规划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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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办法(试行)》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管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管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规划设计项目,LXX-GC-GK-2020093 已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规划设计项目
2.2 项目编号:LXX-GC-GK-2020093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审批【2020】131号
2.4 资金政府财政资金和申请专项债资金统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2.6.1本项目概况:郎溪经济开发区锦绣湖片区位于开发区中心区,东至建平大道,西至钟梅路,北至分流东路、南至金桥中路。本项目设计内容位于锦绣湖片区范围内,拟充分利用锦绣湖周边优质资源,打造开发区智能制造科创园。
2.6.2本项目招标规模及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规划范围用地的概念性规划;
(2)建筑设计:约2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中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科技孵化器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职工公寓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3)道路工程:锦绣湖片区内道路(锦城中路、双塘路、营盘路、索埂路)地质勘察、测绘、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4)环境整治工程:围绕锦绣湖的驳岸、环形步道及环境绿化整治提升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5)成果文件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另外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全过程的后续服务等。
2.7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
2.8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约 10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 建设地点:宣城市郎溪县经开区
2.11项目控制价: 9800000元
2.12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城乡规划编制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1)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专业负责人要求:
景观工程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专业类”包含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园艺等;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如两者皆未体现的,以职称评审表上的评审专业为准)
市政工程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市政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道桥、路桥、交通工程等;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如两者皆未体现的,以职称评审表上的评审专业为准)。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是。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其他资质可以联合体成员具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若联合体成员分工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 月 20日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进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1 月 20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20 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20 日 9时 30分。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0000000098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01234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10830978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郎溪分公司
地 址:郎溪县伍员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联 系 人:丁工/尤工
电 话:15856363747、18119917879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 话:0563-703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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